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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

市一院印发27条节假日廉洁自律行为规范

发布时间:2015-02-03   投稿人: 阅读次数: 次 

为切实加强节假日期间党员、干部、医务人员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根据中央、省市委、纪委和卫生局的《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精神,市一院研究制定节假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及行为规范。22日,在市一院中层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专题会议上,院纪检书记刘晓玲就学习贯彻文件精神提出具体要求。

《一院干部、党员、医务人员节假日廉洁自律行为规范》针对医院不同人员情况分别做出规范要求,包括全院员工共同遵守的共同规范、“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四部分,包括严禁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严禁索取、接受礼盒、宴请、贵重物品、有价证劵和回扣等规范27条。

刘晓玲书记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监督执行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手软。医院将以严格的制度、严明的纪律和廉洁实际行动,促进一院行业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王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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