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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规党纪

一院党委出台疫情防控“十严格十严禁”工作纪律

发布时间:2020-02-02   投稿人: 阅读次数: 次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和医疗救治等工作不折不扣落实,21日,市一院党委出台《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期间“十严格十严禁”工作纪律的通知》(院党〔20202号)文件,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遵守“十严格十严禁”工作纪律。

一是严格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部署要求,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二是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义务,强化值班值守制度,严禁擅离职守、拖拉延误、敷衍塞责。三是严格实行联防联控和首诊负责制,落实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严禁虚报、瞒报、迟报、谎报疫情。四是严格院感和重点区域管控,依法依规采取医学观察、隔离和阻断措施,严禁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和工作安排。五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救治各项规定、规范,全力开展防控诊治工作,执行处置流程,严禁简化程序、简单操作、擅自作为、拒绝拖延诊治。六是严格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调度保障工作,严禁贪污、滞留、挪用疫情防控款物和假公济私、以权谋私行为发生。七是严格疫情防控政策措施、防护知识和疫情宣传解读、信息报道规定制度,严禁制造、传播、散发虚假信息和小道消息。八是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工具通畅,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关闭通讯工具、离开岗位、离开本地。九是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禁未经批准举办人数较多的会议、讲座、聚会等群体性活动。十是严格纪律和责任追究,严禁执纪不严、管理松懈、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院党委要求各支部迅速将“十严格十严禁”工作纪律传达到每名党员和员工,把工作纪律挺在前面,严肃追责问责,让抗疫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早日实现抗击疫情的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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