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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NoticeAnnouncement

院务公开

通知:关于市一院全面实行实名制就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7   投稿人: 阅读次数: 次 

尊敬的广大患者朋友: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国卫办医发〔2022〕8号)文件关于医疗机构应当实施患者实名就医的有关要求。为保障患者医疗安全和医疗信息的正确性、连贯性,为就诊患者建立完整的健康档案,避免多次重复建卡,减少排队次数,提高您的就医体验,我院将于2023年6月1日起全面实行实名制就医,注意事项如下:

  1.窗口办卡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医保卡、户口本、军官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驾驶证等一种即可),并预留手机号码用于接收提醒通知或必要时医生联系;凭身份证在门诊大厅自助机上办理就诊卡;忘记带就诊卡时可凭身份证在窗口或自助机打印就诊卡二维码,避免重复建卡。

  2.推荐关注微信公众号“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在掌上医院自助办理就诊卡或绑定已有实名就诊卡,凭电子健康卡就诊,不再需要实体就诊卡。

  3.既往就诊未实名的患者,请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挂号窗口补全就诊卡信息。

  4.急诊的急、危、重症患者,无法提供有效证件进行实名挂号的,医院先行医疗救治,待病情稳定后,再核实、补全就诊卡身份信息。

  5. 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办理实名就诊卡的患者,可以临时到人工挂号窗口办理非实名制就诊卡,顺利完成本次就医需求。但由于非实名的原因,将给您带来以下不便,请您谅解:卡丢失后不能挂失和补卡,卡内金额易被冒领;不能使用医保缴费或理赔报销;不能使用微信掌上医院的便捷服务和大厅自助机,窗口排队次数增加;不能使用精、麻、毒类特殊药品;一人多卡所产生的历次病历记录不能整合,病史不完整、不连贯;无法提供医疗证明、不能复印历史病历等。

  请患者朋友相互转告,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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