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


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

微信公众号

预约咨询:0552-4014519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患者服务 > 医保政策 > 特殊慢性病病种及报销比例返回
医保政策

特殊慢性病病种及报销比例

发布时间:2019-09-24 阅读次数: 次 

特殊慢性病病种

       职工医保常见慢性病16种,城乡居民15种,除湿性眼底黄斑病变为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外其他均一致。

  特殊慢性病病种包括:1再生障碍性贫血、2白血病、3血友病、4精神障碍(重性)、5恶性肿瘤、6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7器官移植术后、8心脏瓣膜置换术后、9血管支架植入术后、10肝硬化(失代偿期)、11肝豆状核变性、12系统性红斑狼疮、13淋巴瘤、14骨髓瘤、15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16湿性眼底黄斑病变(职工医保)心脏冠脉搭桥术后( 抗排异治疗) 和心脏起搏器植入术后( 抗排异治疗)


十六、心脏冠脉搭桥术后(抗排异治疗)鉴定标准:心脏冠脉搭桥术后,需进行抗排异治疗的。

十七、心脏起搏器植入术后(抗排异治疗)鉴定标准: 心脏起搏器植入术后,需进行抗排异治疗的。

居民新增的两个特殊病种,鉴定标准暂按此执行。

 

 

报销比例

1.职工医保:年度起付线1200元,报补比在职85%,退休88%,年度封顶补偿40万元。实行市级统筹,即一市三县内职工医保选择一家定点医院即可结报,药店外购不予报补。

2.城乡居民医保:单次起付线为当次门诊医药费用总额的10%,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选定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线(我院1200元),补偿费用70%,年度封顶补偿30万元。实行市级统筹,即一市三县内城乡居民医保选择一家定点医院即可结报,药店外购不予报补。

 

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
微信公众号

了解更多资讯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涂山路229号
邮政编码:233000
医院电话:预约咨询 0552-4014519; 院办公室 0552-4014052/4030194; 投诉建议 0552-4013059;值班电话:0552-4017518
Copyright © 2019 皖ICP备05016760号 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 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ed by Wanhu